1.项目部应配置专业架子搭设班组,负责外架的搭设、维护与拆除工作。架子工必持证上岗,并要求具备相应能力。
2.项目经理应落实技术负责人组织架子工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工程实际情况与规范要求编制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及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如采用特殊脚手架,如由专业单位施工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作为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参考依据,项目部收集其它相关资料。
3.项目部收集脚手架相关原材料、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4.脚手架工程开始搭设及拆除前,项目部应根据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结合环境安全体系内容,对相关作业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5.项目部安全员应及时安排监督相关作业人员做好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等工作,并组织架体搭设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参加项目部各项检查工作。
6.脚手架搭设完毕或结构更改完毕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架体检验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悬挂合格牌、限载牌、警示牌等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
7.在下列情况下,脚手架及地基基础应进行重新检验(包括垂直度观测与沉降观测):(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2)作业层上施工荷载前;(3)每搭设完10—13米(分段施工分层验收)及达到设计高度后;(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雨或地震、寒冷地区开冻后;(5)停用超过一个月。
8.项目部应组织对脚手架进行每半个月一次的定期检查、每个月一次的环境安全体系运行检查。
9.脚手架或其主要杆件在拆除之前,应先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系统检查,采取加固措施,设置隔离区与警示牌,派专人监护,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
10.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监督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及检查检验工作